一、吉林艺术学院保密委员会定密责任
1、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,按规定和批准定密制度,组织开展定密工作;
2、定定密人员从事定密工作,并授予相应的权力;
3、监督定密工作的有效运行,及时纠正定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。
二、吉林艺术学院保密办公室定密责任
1、对定密人员履行职责和定密的情况进行监督,及时掌握定密情况;
2、对不能完成定密工作的定密人员,及时提出调整意见。
三、定密责任人责任
1、学院定密责任人由学院保密办主任担任。
2、宣传贯彻有关定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;
3、梳理保密范围(对照相关的《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》,将本单位可“对号入座的工作内容、事项梳理清楚传达到位)。
4、在国家秘密载体上标明密级、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;
5、对国家秘密的确定、密级变更和解密的数量、法定依据及有关情况做出文字记载并实施台帐化管理;
6、在学院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有组织开展定密工作的责任。
7、掌握与本岗位工作相关的“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”。
吉林艺术学院保密委员会
二〇〇七年九月四日